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4~2025-06-13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高中職畢業者。 (二)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 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 (四)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 點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用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
工作項目 | (一) 電話總機接聽及轉接(含電話諮詢、陳情、申訴處理等)。 (二) 文件登錄、裝訂。 (三) 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20232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4樓(本會總機室,板橋車站樓上)) |
聯絡E-Mail | lerita@fs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公務員履歷表(含自傳)、身心障礙身分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資料。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另酌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名額自本項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未獲遞補時,本項侯補名額之甄選即主動註銷,所送資料無論錄用與否概不退件。 (三) 月支報酬薪點 280,薪資新臺幣 38,948元。 (四) 聯絡人:本會秘書室專員林小姐,連絡電話02-8968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