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7等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13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文物修復專業碩士學位以上學歷。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具博物館工作經驗及外語專長(外語檢定證照)者尤佳。 (三)具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團隊合作之工作精神。 (四)平日或假日如遇業務需要,可配合加班或值班(可於平日補休)。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六)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文物修護(器物與織品類)及行政庶務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 changi@np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敘328薪點,月酬標準45,624元。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表格: 1.方式一:線上報名 請於114年5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及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作品集(請註明實際參與部分)、著作發表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後上傳。 2.方式二:通訊報名 請於114年5月13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登錄保存處林永欽收」(地址:11100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登錄保存處聘用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3.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職務代理人)」下載及填寫。 (三)甄試及錄取公告程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舉行操作測驗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及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者,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屬全職進修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工作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9月29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聘用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2)28812021轉2381/2293;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