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徵求 約用技士職務代理人~2025-06-19

徵才機關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6-12~2025-06-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無雙重國藉。
2. 具大學以上學歷畢業(應附佐證文件);具備從事土木工程、建築、營建工程或政府採購等方面職務者佳(如有,請附佐證文件)。
3. 熟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如Word、Excel)。
4. 具服務熱忱、處事積極細心、良好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1. 校園營繕工程採購業務─辦理購案發包、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付款等相關事務;全校性開口契約(小型工程、防水與油漆)管理─負責購案發包、經費控管、統籌驗收及付款等作業。
2. 轄管責任區內,各式小額工程報修案件之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職務代理期間: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止(留職停薪期間僱用職務代理人以僱用至人員請留停期滿或提前復職之前一日無條件自動解雇;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留用或救助,惟仍視用人單位需要延長代理)。
工作地址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工作報酬: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契僱人員及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大學敘薪以235薪點(月薪31,658元),碩士敘薪以260薪點(月薪35,025元)辦理。https://person.nutc.edu.tw/p/405-1033-1221,c178-1.php (附表八報酬標準表)
(二)應徵方式:1.檢附應徵資料:
(1)應附文件:本校職缺報名表(含照片、應徵者資料表)及學歷證明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經歷證明影本)。
(2)參考文件: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個人專業證照影本、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資料。
(3)以上應附文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件,參考文件無則免附並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 114 年 6 月 19 日17:00時前,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另網路徵才系統報名如有問題,請於公告期間且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辦理),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校用人單位:總務處營繕組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職務代理人職務】。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2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三個月。
5.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不予寄還。
(三)聯絡方式: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許小姐(電話:04-22195024、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用人單位聯絡人:藍組長(電話:04-2219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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