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9~2025-07-04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或駕駛。 (二)具電腦基本文書處理、系統操作能力者尤佳。 (三)如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工友管理要點第5點第4項應迴避僱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會計室登記桌。 (二)佐理會計室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於會計室服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 |
聯絡E-Mail | br505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有意願調僱者,請於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併同履歷表、身分證影本及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7月4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br5056@gov.taipei或逕送、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09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7巷11號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收,並請註明應徵事務工友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如需寄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二) 本職缺另提供線上應徵管道,並請下載調僱意願表填妥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將前開意願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未使用本會調僱意願表視為初審不合格。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 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備取1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相同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經甄選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 本職缺預計114年6月28日出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範圍為29,220元至36,510元,實際薪資依正取人員個人服務年資核定及工友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六) 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七)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秘書室柯主任 (電話:02-27026141分機310)、人事問題請電洽兼辦人事吳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