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課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4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基本電腦操作能力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政風(法律廉政)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221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上本所網站(https://www.xizhi.ntpc.gov.tw/index.jsp )徵才公告下載「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其他經歷、專業證照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於112年7月14日前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人事室收(郵戳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信封上應註明應徵職稱「政風室職務代理人」與白天連絡電話。 二、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薪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月。 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411111轉372 洪主任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俾利本所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