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2人,有效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須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新進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等事務。 2.規劃及辦理住民文康活動、休閒生活及社團活動。 3.榮民財務保管。 4.青銀共居方案規劃與執行。 5.志工管理運用與規劃。 6.行政資訊與收費管理系統等資料彙整與登錄作業。 7.配合行政輪值業務。 8.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市府前路29號 |
聯絡E-Mail | vhh0713@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僱用期限:自錄取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之日之前一日止。 2.檢附資料: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1式1份。 (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 (3)工作經歷佐證資料(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4)身份證影本(正反面)。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如駕照、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 3.於112年07月06日17:00前送達本家或以掛號郵寄本家以憑辦理(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職缺)。 4.甄選程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5.工作待遇: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五等核予280俸點,新台幣36,932元。 6.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聯絡電話:(03)8223111轉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