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二)級 |
職稱 | 醫事檢驗師兼科主任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7~2023-07-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大學以上(含)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同等學歷畢業。 2、具醫事檢驗師證書。 3、具人體腸道寄生蟲鏡檢合格證照尤佳。 4、具臨床檢驗品質系統實務運作之管理經驗尤佳。 5、具TAF委員資格尤佳。 6、具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醫療機構之5年以上醫事檢驗臨床工作經驗。 7、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任用資格。 8、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綜理醫事檢驗科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二路268號 |
聯絡E-Mail | kln00772@kln.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於公告期限內親送或郵寄人事室陳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電話分機2358。 2、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身份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學歷及其他經歷證件。 (4)醫事檢驗師證書及其他證書。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近5年內考績、奬懲、臨床指導教師、部定教職資格、語言檢定等若無則免附) (6)最近5年接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得以採認之國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之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九十小時以上。 (7)公務人員履歷表。 3、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不另通知補件。 4、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 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5、符合資格者將先行初審、再由單位主管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以上資料同意提供本院招募人才彙集處理及使用。未獲通知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者由本院逕予銷毀。 6、另請應徵者請至本院網站www.kln.mohw.gov.tw-檔案下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並完成簽名後一併隨著資料寄出。 7、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