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學務創新人員~2025-04-1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10~2025-04-17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畢業者。
2.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3.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2.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3.協助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
4.本市學務創新人力計畫及管理。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4年4月17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校安室學務創新人員」。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本案屬預估缺,需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6.本案職缺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創新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給薪,新臺幣35,120元起薪(均含自提勞健保),並視每年年終考核予以續僱。
7.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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