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有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工作項目 | 督導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業務(含關懷訪視、個案討論、衛生教育物品或材、個案或家屬團體、衛教講座、協助個案就醫與勞政職業訓練、就業輔導資源轉銜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或由本中⼼分配。 |
聯絡E-Mail | rueilin@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資:約聘7等2階344薪點起敘(約新臺幣48,26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心理衛⽣中⼼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5月5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張先生( 037 )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