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技術員,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新臺幣38,948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7~2025-07-0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請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以下同)。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國家標準、度量衡、商品檢驗、商品標示等事項。 二、其他綜合性業務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109巷12號 |
聯絡E-Mail | yener.chen@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聯絡電話:03-5427-011轉672陳小姐,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擇優列備取2名,於有適當職缺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務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止日不得逾原代理期限-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之職務代理人,實際離職日期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報到當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