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徵求 組員~2025-09-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8-25~2025-09-0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三、近3年考績需至少有1甲以上。
四、具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系統操作能力。
五、具有下列各款資格條件者尤佳:
(一)具英檢初級以上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合格證明。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六、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七、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者,並需配合於假日出勤。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情事。
九、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工作項目 1.職工管理。
2.十五萬元以上採購業務。
3.本中心環境清潔、園藝(花木修剪、指示牌)景觀維管。
4.四省計畫業務、水電費經費結報。
5.支援小額(車)採購。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報名方式:一律線上報名,請於114年9月2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亦請務必至MYDATA系統/求職欄項下,維護「簡要自述」),並上傳下列相關證明文件(請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 (一)身分證正反面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現職派令及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佐證資料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項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四、工作地址: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聯絡E-Mail cf331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人事室:02-29382300分機130 張主任
總務組:02-28616942分機250 蘇代理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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