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7-31 |
資格條件 |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國民,國小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男女不拘。 2.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刻苦耐勞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者。 3.敬業樂群、遵守法紀,具環保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垃圾收集清運及垃圾強制分類檢查。 2. 資源物收運及分類。 3. 資源回收點(站)維護及管理。 4. 廢棄物清理及環境維護、消毒及稽查取締。 5. 清疏水溝及本鎮轄內區域環境清理維護。 6. 公廁之巡檢評比及稽查取締。 7. 占用道路廢棄車輛之查報、認定及張貼。 8. 清洗街道揚塵。 9. 掩埋場各項設備、設施操作、維護及廢棄 物進場檢查、過磅等行政工 作。 10. 巨大垃圾再利用廠各項設備、設施操作、維護及環境清潔等工作。 11. 廚餘處理廠各項設備、 設施操作、維護及環境清潔等工作。 12. 天然災害環境復原及善後之事宜。 13. 上級單位、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14.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清潔隊(雲林縣北港鎮民樂路267-21號) |
聯絡E-Mail | yl560827001@mail.yunl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方式:05-7838400黃先生。 (二)、公告期間:112年7月25日至112年7月31日。 (三)、依據: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清潔隊員駕駛技工員額設置基準及雲林縣北港鎮清潔隊清潔隊員工作規則。 (四)、待遇:依技工工友工餉標準支薪,並適用勞、健保。 (五)、檢具下列文件資料:(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 1.報名表1份(黏貼最近三個月內彩色二吋脫帽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最近 3 個月內公立醫院或地區級醫院體檢合格證明。 5.駕照及重機械操作技術證影本1份(無則免附,檢附者列入面試時加分項目)。 6.切結書1份。 (六)甄選方式:筆試及面試採同日二階段辦理。 1.筆試:佔總成績30%(環保常識、廉政常識及職業安全衛生,共50題單選題;題庫公布於本所網頁)。 2.面試:佔總成績70%(學、經歷及體能、工作態度及服務意志、機具操作 <割草機及鏈鋸>等綜合考評)。 3.筆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七)、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1. 筆試:逾時30分鐘,取消考試資格(筆試時間60分鐘)。 2. 面試:筆試成績達60分者,逕行通知面試。 (八)、錄取通知: 1.錄取名單由本公所逕行通知並辦理報到事宜。(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 (九)、其他:相關訊息亦參閱「雲林縣北港鎮公所清潔隊隊員甄選簡章」。 (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