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5~2023-07-31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滿10年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四)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五)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須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5年(含5年)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年資採計至112年6月30日止)。 |
工作項目 | 1.辦理學校各項衛生及健康促進與環境教育等相關業務。 2.配合學務處衛生組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健康促進計畫執行如:菸害防制、健康體位、疫苗接種業務等...)。 3.本校師生健康護理工作、健康檢查異常追蹤及矯治、個別或團體衛教。 4.健康中心衛生保健器材設備及衛材之請購及維護管理。 5.學生各項健康資料電腦建檔及上傳。 5.協助事故緊急救護、聯繫照護事宜之處理。 6.傳染病防疫規劃、控管及通報(肺結核、流感..等)。 7.協助學務處衛生組的防疫工作執行與推動。 8.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9.衛生組相關之公文處理與工作協調。 10.配合學校業務彈性調整上下班值勤時間。 11.其他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嘉義高工學務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電話:05-2781561 email:1600@cyivs.cy.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