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8~2025-08-0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具有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之英文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海洋污染防治業務,包括許可審查、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船舶檢查、資材整備、人力訓練等。 (二)辦理海洋廢棄物治理業務,包括海廢調查、清理、回收再利用、國際合作等。 (三)辦理海域環境品質監測、海洋環境管理綜合性業務及管考等。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
聯絡E-Mail | oca.personnel@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相關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1.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聘用人員(職務代理)報名表與簡歷表,請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區下載並列印;填妥後請務必於114年8月1日前先將報名表與履歷表電子檔寄至oca.personnel@gmail.com信箱(請勿將文件掃描成PDF檔),未寄或逾期寄送者,視為資格不符。 2. 身分證明文件。 3. 畢業證書影本。 4.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1. 本職缺係代理本署海洋環境管理組專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期間以到職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或聘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依實際情形調整日期),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本職缺月酬標準以328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44,280元)。 3. 意者請於114年8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上述資料逕寄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人事室江小姐收(電話:07-3382057#262019)。 4.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聘用人員」,並請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即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