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人員。 三、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未達5年者,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屏東縣屏東市)。 |
聯絡E-Mail | a00262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意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並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屏東縣政府人事處企劃科李小姐,電話:08-7320415分機6513。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二倍,並以依序遞補本案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