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15 |
資格條件 | 一、職 稱:約僱人員(教務處幹事職缺職務代理人) 二、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具基本文書、資訊處理能力(含Word、Excel等)。 (四)月支薪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7,800元;倘114年薪資折合薪點數額有變動時,以最新數額為主);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額。 (五)僱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止(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六)其他事項:如附件簡章。 |
工作項目 | (一)承辦文書組業務。 (二)辦理午餐執秘業務。 (三)勞保、健保業務辦理。 (四)協助各項活動及會議籌辦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22號)。 |
聯絡E-Mail | tf51186@dsjh.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15日(星期四)15時前親送或寄達至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22號)人事室辦理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貼妥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其他證明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二)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撤銷錄取資格外,如有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聯絡電話:03-4531626#710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