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頭屋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21~2023-07-2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都市計畫、建築管理等業務。 (二)水庫回饋金業務。 (三)工程協辦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中正街4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於112年7月26日前檢具個人履歷表(附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採親自報名。 (二) 書面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 本次僱用人員為技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地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13年3月),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 聯絡人:張小組;聯絡電話:037-250078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