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幫工程師(類別編號058)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1~2025-04-07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水利、土木、資訊、電腦等相關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水利、土木、資訊、電腦等相關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三、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得有水利、土木、資訊、電腦等相關科系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推動總合治水計畫相關滯洪池、貯留滲透設施及排水改善工程、雨水下水道系統地理資訊圖資建檔及資料庫維護管理、水情系統及雨水下水道監測設備維護管理等。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含駐外各單位) |
聯絡E-Mail | rc257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每月:新臺幣42,120元至 50,760元 二、報名應繳證件: ※檢附文件前,請務必詳閱簡章【二、報名】及【三、甄試】之各項規定 1.身分證正反面。 2.求職登記表。 3.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之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三、聯絡人:黃先生 電話:02-27208889#8167 四、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續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起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五、報名方式:本考試採網路報名 1.請報考人於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https://okwork.gov.taipei/ESO/contect/tw/iFrameSet/161108222568(需使用GoogleChrome瀏覽器開啟),登入網站會員,填具報名資料,並上傳「報名應繳表件」電子檔(格式為JPG檔),另請依需求填具求職登記表,如經審查結果,報考人之應繳表件不齊全,損及應考權益時,責任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2.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14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因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六、報考截止日期:114年4月7日下午5時止。 七、備註: 1.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6薪點。 2.若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備取人員係候用性質,自榜示之日起1年內有效。 4.「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s://eso.gov.taipei/ 服務電話:(02)23085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