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04~2023-06-02 |
資格條件 | 1. 現職各級公務機關(超額或非超額)之工友(含技工、駕駛),且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 2. 積極任事、品行端莊、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者。 3.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合格者。 |
工作項目 | 1. 協助本所辦公廳舍管理相關事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0045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
聯絡E-Mail | secret015@ems.changhu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4-7222141#2007行政課承辦人賴先生。 報名方式:請於「彰化市公所網站首頁/公告欄/最新消息」(https://www.changhua.gov.tw/?aid=401&pid=0&page_name=detail&iid=9581)下載附件本案簡章及附件表單,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並於112年6月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方式報名,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1. 工友甄選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附件一)。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最近3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若無則免附)。 5. 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 所附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任。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將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非屬現職人員,恕不受理亦不通知退件;應徵資料不另退還。本案正取1名外,得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以3個月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