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圖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預估缺)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9~2023-05-26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本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最近5年考績中,3年以上考列甲等,且考列乙等者分數均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2年以下)。 |
工作項目 | 1.辦理桃園分館、文化局分館及寶興閱覽室相關業務 2.桃園區分館對總館主要業務窗口 3.桃園分館市民卡業務 4.預算管控 5.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立圖書館桃園分館 |
聯絡E-Mail | 10029940@mail.typ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12年5月2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請更新正確、撰寫簡要自述,並上傳以下相關附件電子檔: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聯絡電話03-3166345*5000。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