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 徵求 助理稅務員~2023-05-30

徵才機關 臺東縣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助理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限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3-05-18~2023-05-30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得權理者。
2.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事者,不在此限。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財稅金融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29號
聯絡E-Mail taitungtaxperson@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請至臺東縣稅務局網站-「公告欄」-「徵才資訊」-「參加本局甄選應檢附表件」查詢下載;表件下載連結:https://reurl.cc/OX3DOg)
1.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2.甄選報名表
3.切結書1份
4.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有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子女實際居住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taitungtaxperson@gmail.com)。
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稅務局人事室 劉小姐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29號
(3)聯絡電話:089-232530
三、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4.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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