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徵求 分隊長~2025-11-03

徵才機關 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分隊長
職系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0-17~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備「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限制轉調情事者(轉調期間屆滿前一個月除外)。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所屬清潔隊環保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復興路170號
聯絡E-Mail a520042@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11月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寄發Email至承辦人員信箱:a520042@oa2.pthg.gov.tw),未完整上傳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影本。
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得備取2名,若正取人員商調未成,由備取人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
五、本所聯絡電話:(08)7882371#128、聯絡人: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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