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徵求 專任教師~2026-01-16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教師
職系
名額 1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0-21~2026-01-16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木設系/材料系/工管系/企管系/體育室/幼保系/熱農系/智慧機電)–[2026-01-16]

(自115年8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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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木材科學與設計系(木材科學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木材科學之專業與授課能力。
2.具有木材物理加工、木質板、膠合塗裝、複合材料相關技術及產品或家具開發應用專業背景、工作或教學經驗者,並具外語授課能力尤佳。
3.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實務工作經驗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自碩士畢業起算)。前述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4.檢附個人研究論文或其他相關成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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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木材科學與設計系(空間設計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空間設計、生成式AI應用及室內環境設計之專業與授課能力。
2.具有木材科學與設計應用、低碳建材開發應用相關專業背景、工作或教學經驗,並具外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3.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實務工作經驗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自碩士畢業起算)。前述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依本校專任教師及升等審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4.檢附個人研究論文或其他相關成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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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材料工程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材料或物理科學相關領域專業背景。
2.具備一年以上之全職實務工作經驗者或執行產學計畫經驗(自碩士畢業起計算),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3.具備英語授課能力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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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工業管理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2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工業管理、工業工程、資訊、系統整合或工程等相關學位。
2.具備一年以上之產業實務相關經驗。
3.具備英語教學能力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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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企業管理系(公司理財相關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公司理財相關領域(財務管理,含企業資本預算決策、融資決策) 與相關領域專長,兼具永續經營、公司治理專長尤佳。
2.一年以上實務經驗,具上述專長者尤佳。
3.須具有英文授課能力。
4.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5.檢附歷年著作目錄及發表之論文或著作抽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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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企業管理系(行銷相關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行銷相關領域專長(包含但不限於:流通管理、零售管理、銷售管理、行銷科技)。兼具跨領域專業尤佳。
2.須具備一年以上之全職實務工作經驗,具國際產業合作鏈結經驗尤佳。
3.須具有英文授課能力。
4.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5.須檢附近年學術著作目錄與發表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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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體育室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體育或運動科學相關博士學位。
2.大學學歷必須是運動相關科系畢業(大學畢業證書)。
3.具學校體育課程教學經驗。
4.近五年曾有期刊發表(SSCI、SCIE、TSSCI、SCI或具審稿制之學術刊物)或發明專利,兩篇(件)以上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需支援校、院、室的行政服務工作。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運動科學專業(運動生理學、運動力學、運動心理學尤佳)
2.具備運動科技教學或研究經驗(檢附佐證資料)
3.具英文授課能力尤佳。
4.可授游泳及球類(檢附證照)。
5.需擔任本校運動代表隊教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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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
工作項目 (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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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幼兒保育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幼兒教育專長,能開設健康照護、生理學相關專業課程。
2.具備國際教保機構交流及全英文授課能力。
3.具備1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含任教領域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與計畫執行年資,並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4.具教學經驗者尤佳。
5.具備教保專業知能課程授課師資格者優先。
6.檢附歷年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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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或已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證書。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智慧農業生產相關專長(作物領域尤佳),並能開設熱帶農業基礎課程。
2.精通英語,能全程以英文授課。
3.具備一年以上全職實務工作經驗(自碩士畢業起計算)。
4.具備教學經驗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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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聘單位:智慧機電學士學位學程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理工博士學位或已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機械工程、電機工程、資訊工程、自動化控制相關領域專長專業之一,並能支援本學程開設課程及教學行政工作。
2.具IIoT工業物聯網應用之機器人、智慧生產製造、數位分身及轉型相關產業或學術研究經驗者尤佳。
3.具全英語授課能力。
4.具備一年以上相關之全職實務工作經驗(自碩士畢業算起)或教職具相關產學計畫主持人之實務經驗,並有良好研發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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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5年1月16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專員。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工作地址 本校(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九)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一 ~ 九)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九、前述第八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s://wp.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系所/郵件信箱
(一)木材科學與設計系 wood@mail.npust.edu.tw
(二)材料工程系aterials@mail.npust.edu.tw
(三)工業管理系 im@mail.npust.edu.tw
(四)企業管理系 ba@mail.npust.edu.tw
(五)體育室 hochamei@mail.npust.edu.tw
(六)幼兒保育系 babychild@mail.npust.edu.tw
(七)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系 sophia@mail.npust.edu.tw
(八)智慧機電學士學位學程 aim@mail.npust.edu.tw
十、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十一、獲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評會推薦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頒擬聘任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者,請俟系(所、中心、室)電話通知後,備齊「取得送審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合計至多五件(送審講師、助理教授資格者,尚得以學位論文代替代表著作,如為國外學歷者,請併附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合訂本一式五份,並寄送至本校辦理外審作業;未依通知時限繳送著作辦理外審者,不予聘任。送審後著作恕不退還。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三、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點選「職缺訊息」。
(六)國科會網址https://www.nstc.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相關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https://personnel.npust.edu.tw/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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