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1~2025-04-11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獸醫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領有獸醫師(佐)證書者,曾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2、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辦理動物防疫、保護、稽查及收容等相關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市中興路2段733號(臺東縣動物防疫所) |
聯絡E-Mail | k10038@tait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1-4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WXgmnL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 切結書1份 3. 本府甄選簡要自傳 4. 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獸醫師(佐)證書影本及執業職照 7.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8. 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及服務優良證明 9. 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之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 (以本公告日期開始當日起算往前推3年11103-11403) 10. 現職公務人員請再檢附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派令、最近1次銓敍審定函或其他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11. 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何俊杰 2.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4.聯絡信箱:k10038@taitung.gov.tw 備註: 1、本職缺係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技佐職務,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非現職公務人員亦可參加甄選,錄取後取得公務人員資格。 2、請備齊上述資料電子檔,於徵才期間寄至本處承辦人電子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東縣動防所獸醫技佐」,信件寄出後請來電確認。另得於徵才期間將以下資料逕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處(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本職缺評分項目為3項: (1) 經歷與學識(35%):包含執業經歷及實績、學識見解與志趣。 (2) 專業知能(35%):包含專業領域知識、才能、課程訓練及研習。 (3) 發展潛能(30%):包含受評人進用後職涯發展潛能,對工作之創新及見解;言辭表達能力、儀表態度。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