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25-04-01

徵才機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新聞傳播職系任用資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五)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無線電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等新聞傳播事業之業務輔導及內容監督管理事項。
(二)無線電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節目觀測、人民陳情意向分析等國內外資料蒐集研析與行政業務。
(三)廣播電視內容監理相關法規解釋及策略之研議事項。
(四)廣播電視觀測統計事務規劃及維運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 ea02190522@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4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操作步驟確認各項欄位及履歷資料,並至MyData系統維護簡要自述後,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
(一)如須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認定調任本職缺之職系專長者,請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如未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視同不合格。
(二)擇優通知合格者面試,並以面試評分結果,排定順序;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聯絡方式:謝小姐,電話:(02)3343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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