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造幣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會計人員(非主辦)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4-16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普考或特種考試四等以上「會計」、「統計」、「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等類科及格。 3.實授委任五職等以下現職人員。 4.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內部審核。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中央造幣廠(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中央造幣廠隸屬中央銀行,所屬人員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 一律參加公務人員保險,且目前非屬『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並參照「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規定敘薪,另依據『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核發退休金。 |
聯絡E-Mail | p911196@mail.cm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暨最高學歷證明 (2)考試及格證書 (3)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暨最近五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等影本(以上資料恕不退還,請縮印為A4尺寸)。 2.前述資料,請於114年4月16日前(郵戳為憑)寄至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中央造幣廠人事室楊小姐收。 3.如有疑義請電03-3295174轉223楊小姐。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合則約談面試,不合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