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師(三)級護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0~2023-05-24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及加護病房證書。 3.臨床工作年資5年以上。 4.具N2(含)以上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層級。 5.需輪值三班。 6.具效期內ACLS證書。 |
工作項目 | 1.應用護理過程評估病人,確認護理診斷、擬定計畫、執行和評值。 2.依醫囑執行醫療輔助行為,病人緊急情況下施行急救。 3.維護病房設備、財產、藥品、衛材及環境整潔安全。 4.完整記錄各種處置、檢查及護理活動。 5.熟悉病房護理常規及標準並協助參與修訂。 6.依病人需要協助聯繫相關科室。 7.協助推動單位護理品質管理。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聯絡E-Mail | 30124@sy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2年5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加護病房證書、N2層級以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ACLS證書、經歷證明(5年以上臨床年資)與相關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另須提供簡要自述300字以上)。 2.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含自傳300字以上)、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加護病房證書、N2層級以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ACLS證書、經歷證明(5年以上臨床年資)與相關證書,郵寄本院人事室黃先生收(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以郵戳為憑(至112年5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資格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職缺得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經錄取,恕不通知,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