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副工程司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5 |
資格條件 | 1、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滿3年,並具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4、須能配合輪調本局所屬各機關。 5、具新北市各機關或區公所經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建築管理、土木或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
聯絡E-Mail | ae4424@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檢具之證件及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人員應徵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112年6月5日下午5時前完成應徵作業。 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有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相關證明文件或土木工程技師證書、建築師證書等專業證照亦請併同檢附(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 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成授權者,將無法參加甄選。未於MyData繕打簡要自述者,視為初審不合格。 甄選通知: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情形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 備註: 1.本局辦公環境良好、交通便利,具多元之陞遷管道,未來發展性佳,歡迎踴躍投件。 2.另如欲瞭解本局相關業務內容,請連結下列網址閱覽: http://www.publicwork.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