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1-21~2025-03-28 |
資格條件 | 1.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具職業小客車執照。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4.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分署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612號) |
聯絡E-Mail | jasachen@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分署秘書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 8348516分機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