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23~2021-09-30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敘委任第4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人員,且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有戶政工作經驗或熟悉公文整合系統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四、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考列乙等者。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7樓) |
聯絡E-Mail | cn-11163@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之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現職派令及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獎懲令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等資料影本。 二、報名方式:二擇一 (一)於110年9月30日前郵寄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7樓人事機構曾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戶籍員職務」,聯絡電話(02)23948838轉216。 (二)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若應徵人員均不符本所需求時,本所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