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六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07~2021-04-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具藝術行政、策展經驗及志工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自備交通工具,並可配合機關進行館外活動工作。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館申請展策展、青創空間規劃、典藏品管理等。 二、策畫辦理110年全國社會組合唱比賽活動。 三、策畫辦理110年世界閱讀日文化部【走讀臺灣】中部場相關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
工作地址 | 50074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學(含)以上學歷證書、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例如英檢、專長證明)影本【上開文件格式請以A4依序裝訂整齊一式3份】,於110年4月13 日(含)前寄至50074 彰化市卦山路18號人事室陳小姐收,或親送收發室蓋收文章,以郵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聘職務代理人」。 2.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1至2名,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經初審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退件及函復。 3.聘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係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所代理之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4.工作待遇:錄取報到人員每月按296薪點支給報酬(約新台幣36,911元,需另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付部分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