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16~2020-01-21 |
資格條件 | (一)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熟悉公文處理及基礎電腦操作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
工作項目 | (一)庶務股(1名) 1.本局節能減碳業務:環保、節能減碳、低碳綠色城市、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案、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汰換補助等。 2.本局環境教育業務:景觀維護、環境綠美化、病媒蚊防治等。 3.本局例行性費用核銷業務:水電、電話、有線電視費等。 4.本局公務手機續約及購機業務。 5.本局局本部、第一及第二大隊小額採購。 6.本局局本部文具管理及採購。 7.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程採購股(1名) 1.辦理本局財務及勞務採購業務(含招決標文件製作、上傳公告、底價簽核及契約製作)。 2.採購類綜合公文。 3.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33054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
聯絡E-Mail | 1002848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期限:自上網公告之翌日起3天。 (二) 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曾申請留職停薪或中斷年資者,另檢附相關派令。(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三)本次甄選係採資格審查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擇合適者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或測驗,不合格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電話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定正取2名,另擇優備取2名(若面試後,應徵人員不適當時,本局得予酌減錄取或從缺),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即喪失資格。 (五)聯絡電話:03-3379119分機105(洽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