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0-01-2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1-21~2020-01-27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
三、具有客語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客家人民團體推展客家文化補助計畫。
二、客屬社團輔導業務。
三、辦理諮詢委員會議。
四、社團性平課程、輔導員訪視業務。
五、義民祭三獻禮挑擔補助活動。
六、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客家事務局人事室傅小姐收(109年1月27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科職務代理人」):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直式橫書、須親自簽名,電子檔可至http://www.hakka-affairs.ntpc.gov.tw/download/?type_id=10118&parent_id=10081下載本屬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其他證書影本(無則免)。四、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不退還)。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09年7月30日止,如遇期限屆滿或僱用之原因提前消失(如請假人員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等等)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六、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2人,於正取人員放棄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七、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局綜合規劃科許科長,電話:29603456分機6004;其餘問題請洽傅小姐,分機6038。八、本職缺以約僱4等250薪點新臺幣31175元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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