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3~2020-01-17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審有案之電力、電信或電子工程職系人員。 (二)委任人員須為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四)國內外大專以上電機、電子、電信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水庫大壩與壩座之監測儀器量測及現場檢查。 (二)翡翠發電廠有關各項發電設備之更新改善事項。 (三)大壩及附屬設施(如抽水機、通風機、照明、通訊、廊門監視等系統)相關機電設備之檢查維護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
聯絡E-Mail | fei-evelynlin@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於109年1月1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林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三)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缺若由非現職人員錄取,須依規定報經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後始得錄用。 (六)聯絡電話02-26664951,聯絡人: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