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0-01-07

徵才機關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01-03~2020-01-07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建築或土木相關工程科系所畢業。
2、具建築或土木工程工作經驗者優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
工作項目 1、本園區內建築管理相關事項。
2、本園區內工程案件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管制等事項。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聯絡E-Mail len20330@taroko.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含照片、聯絡電話及簡歷自述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09年1月7日下班前寄(送)達本處(97253-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收,並於信封上載明應徵約僱職代理人職務(聯絡電話:038621363 曾先生);當日17時30分截止收件,不以郵戳為憑,本處位於非限時投遞區,請自行斟酌投寄資料時間)。
2. 本職缺係109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錄取人員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至本處實務訓練前1日止(預計109年10月),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初審合格者,由本處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與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資格保留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職缺月支報酬為新台幣3799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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