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專任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20-01-02~2020-01-09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學士(含)以上學歷者。 三、學士(含)以上美術相關科系畢業為佳。 四、具基礎電腦繪圖、設計、電腦文書、試算表軟體應用、一般公文處理能力、行政溝通協調能力等為佳。 五、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不得有以下情事之一: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工作項目 | 負責辦理109年推動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計畫相關工作,包括: (一) 辦理本計畫相關藝術活動規劃、本計畫人事、經費、文書等行政作業。 (二) 編製會議文件、計畫報告等會議工作。 (三) 處理意見蒐集、網站平台維護等回饋工作。 (四) 辦理計畫各項庶務工作、交辦事項及其他相關協助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35857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相關報名簡章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ylsh.mlc.edu.tw/)校園公布欄下載。 報名方式與繳交表件: 一、採通訊報名,請於109年1月2日(四)至109年1月9日(四)(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特教組(35857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電話:037-868680#20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擴大展演計畫專任助理」並註明寄件人(務必註明),報名時所繳附之資料恕不退件,亦不接收補件。若有疑義請洽詢本校教務處特教組037-868680 分機204 張譯禪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