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2-22~2021-03-08 |
資格條件 | 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具工程相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環境維護課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於信封上註明「應甄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林先生收(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電話:(08)8861321分機272)。 三、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一)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四)本職缺係110年普通考試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預估約110年普考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屆時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解職。 (五)如具證照或有相關工作證明者併請提供。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