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6-15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6-08~2021-06-15
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工作項目 1. 推動創新提案、市政民調分析、研考委員遴聘及會議等相關業務。90%
2. 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附資料如下: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貼照片),請加註Google帳號、手機號碼。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兵役證明、身分證、汽機車駕照證明、其他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月薪新臺幣34,916元,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到職之日起至110年12月22日止,如約僱案期滿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於復職前1日即無條件解僱。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管理員收」,另信封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約僱職務代理人」並加註手機號碼,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吳小姐,03-3322101分機6907。
四、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本面試將採用Google meet線上面試,請投件者須具備Google帳號、手機或電腦等可視訊設備。
五、本職缺擇優備取2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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