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1-11-16~2021-11-19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特種考試三(乙)等考試或委任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轉調期間屆滿前一個月除外),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有三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及人事主管二年以上之經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人事室(88201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18號) |
聯絡E-Mail | alice4641@mail.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上傳應徵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並請夾帶「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任用陞遷項下載)。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五)非現職公務人員請將上述資料【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資料清冊、切結書等】,於110年11月19日委託或掛號郵寄至澎湖縣政府報名(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府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6)9274400轉349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