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資源班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7-24~2020-07-30 |
資格條件 | (符合以下一至六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 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輔導員者。 六、 大學以上學歷,具文書處理或行政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甄選簡章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府前路2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郵寄報名:於109年7月30日(含)中午12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校,並電話確認:03-8226108轉623,學校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7號「花蓮高工人事室」收(信封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及填明上班及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寄達日以本校收件日期章戳為憑,請應徵者自行估算郵寄送達本校時間,逾期寄達本校者,一律不受理。 二、自行送件報名:於甄選報名截止日(109年7月30日)中午12時前,將甄選報名應繳交資料及證件影本送達本校人事室(欲於平常日中午送件者,請先電話與本校人事室聯繫;週六、日非上班時間,不接受自行送件報名)。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其他詳情及報名表件請參閱本校網頁公告甄選簡章,網址:http://bcc.hlis.hlc.edu.tw/bin/home.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