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8-11

徵才機關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8-06~2021-08-11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2、熟悉電腦操作、檔案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1、紙本公文收發。
2、電子公文收發。
3、郵件書寫寄送。
4、接收電子信箱。
5、協助總務開標事宜。
6、每月臨時人員薪資請示、預借郵資申請及郵資核銷。
7、協助總務場地借用事宜。
8、協助公有制市府公文交換。
9、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3樓)
聯絡E-Mail 30580@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檢附求職履歷表、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退伍令影本(男性),以上應備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影印本請蓋與正本相符章並簽名,所附資料不予退回,並於民國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送或郵寄「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收」(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臨時員職務」。2、本職缺薪資為每月支薪25,700元整。3、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5、備取人員僅限於遞補本次甄選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資格不符之情形。6、聯絡電話:(03)5152525轉110林主任或轉119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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