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5,532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15~2021-01-20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小客車駕駛執照。 (三)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四)能配合出差及加班,具度量衡器檢定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度政業務檢定與檢查(油量計、計程車計費表、地秤、自動衡器等)及電度表、水表抽樣送檢。 (二)辦理市場商品檢查(計畫、專案、聯合稽查、義務監視員反映等案件)及商品取、購樣送檢。 (三)受理客戶申請委託試驗案件及發證等。 (四)校園宣導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臺東辦事處(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258號) |
聯絡E-Mail | chiawei.hua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 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 (1020403修正版)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普通小型汽車以上駕駛執照。 4.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無則免付) 5.如以電子掃描檔案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chiawei.huang@bsmi.gov.tw (二)如以紙本投件者,請於110年1月20日前以掛號寄達本分局人事室(地址:970花蓮市海岸路19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臺東辦事處約僱人員職缺,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電話:03-8221121轉670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三)本分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職缺採面試為原則,應徵者請務必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紙本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應徵者個人報名資 料(含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遞補之,有效時間3個月。 (六)本職缺係代理提報110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技士職缺,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約至110年10月中下旬,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