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印製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111年2月1日出缺),備取若干名(視甄選成績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09~2021-12-14 |
資格條件 | 中央各機關及所屬超額之駐衛警。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1.廠區安全維護、鈔券運送防護、門禁管制、崗哨警戒、周邊巡邏、消防、防盜系統之監控等駐警勤務工作。 2.全年度三班制輪班(提供備勤室)。 權益事項: 1.中央印製廠係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之國營事業機構,無其他加給或補助等名目之給與。所屬人員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錄用後免予試用,有關敘薪依「中央印製廠駐衛警察人事管理要點」之規定,比照分類職位第3職等(目前為新臺幣41,990元)僱用,其曾任各機關(構)駐衛警或相關公職年資者,得採計年終考績(核)列乙等以上年資,按年提敘薪級至該職等最高級後,換支相當等級。 2.獎金:依「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及「中央印製廠核發經營績效獎金應行注意事項」等有關規定辦理。 3.保險: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被保險人保險俸〈薪〉給標準表」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辦理。 4.考核、獎懲、退休、撫卹及資遣:依「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甄選項目及配分比率與錄取標準 1.甄選項目及配分比率: (1)服務成績30%。(105-109年年度考績及獎懲) (2)體能測驗:跑走1,200公尺,採及格制。(不及格者不得參加筆試及口試) (3)筆試(警察勤務及消防常識法規測驗)30%。 (4)口試40%。 2.錄取標準: (1)口試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均不予錄取。 (2)缺考項目,以零分計算。 工作地點 依警勤作業需要,派駐本廠廠區。 安康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 青潭廠區: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2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起訖: 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止 甄選日期: 110年12月23日(星期四)【甄選日期如有更動另行公告】 報名方式: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最近5年(105-109年)年度考績通知書、勤惰紀錄、獎懲令及其他相關技能證照影本、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正本(格式如附件)。 2.上開資料請於110年12月15日(以郵戳為憑)前寄至: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235號「中央印製廠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駐衛警察隊隊員」。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合格者通知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有疑問請電02-22156789#130陳小姐。 3.甄選結果獲錄取者,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廠通知日期到職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