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07~2021-10-15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檢定要求: 國民小學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 徵才條件: 1、需具備重機具、車輛保養、維修相關證照(詳附件)至本大隊網頁 (https://www.tyemid.gov.tw/)訊息公告。 2、具備重機具、車輛保養、維修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具備職業小型車、職業大客(貨、聯結)車駕照或重型機具操作駕照者尤佳。 4、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5、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執行本大隊各式車輛、機具之檢驗、保養、管理及維修判定等工作。 2、本大隊各項車輛、機具清潔維護。 3、定時巡視辦公廳舍與建築安全。 4、資料文件郵寄及公文遞送及一般庶務事項。 5、協助本大隊各區辦公場地佈置及復原。 6、環境美化及環境整理。 7、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及所屬12區中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手續:1、個人履歷表(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大隊網頁(https://www.tyemid.gov.tw/)訊息公告,自行下載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相關證照證明文件。 (二) 甄試: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0樓收(110年10月15日截止收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技術工友」)。 2、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 待遇: 依據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依核定餉級支領(薪點120至170(月支報酬2萬8,930元至3萬4,375元)。 (四)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本次甄選因職缺有限,本大隊得增列2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列候補期間1年,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本項甄選均由本大隊就應甄人員中擇優遞補,錄取者由本大隊通知當事人;惟應甄人員均不符合本大隊需求時,本大隊得予從缺。 (五) 聯絡電話:03-3381900#115 (沈小姐) 聯絡E-mail:110130@tyemid.gov.tw (沈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