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5-28

徵才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5-19~2021-05-28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2.具機車、汽車駕照尤佳。
3.善於溝通、有耐心且具學習精神及服務熱忱者。
4熟悉網路、通訊社群軟體(如line、juiker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車輛管理業務。
2.辦理物品管理業務。
3.辧理郵務管理業務。
4.辦理印信管理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6.本職缺為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至110年8月31日止,惟如代理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E-Mail per-may0828-ph@tbro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5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註冊並填寫完整履歷及學經歷資料(含個人照片)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本處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請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或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及(3)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上述期間內以限時掛號郵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澎管處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請詳細註明手機號碼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等字樣。
2.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每月支報酬220薪點,新臺幣3萬5,134元整(另需扣除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5.聯絡電話:(06)9216521分機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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