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徵求 技士~2018-10-12

徵才機關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8-10-08~2018-10-12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以上)相當類科之考試及格,並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之任用資格,且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請調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第5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農業技術改良,農業資源調查,各項農業補助及農情查報。
二、人民申請案件(含農業用地使用證明書之核發、農業用電證明、農機證明)。
三、林業推廣、造林計畫、行道樹養護。
四、植物病蟲害防治。
五、植栽及綠美化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公所(澎湖縣馬公市永福街30號)
聯絡E-Mail kw26980@mco.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著作(得獎)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於107年10月12日17時前親自或委託或郵寄(送達)至澎湖縣馬公市公所人事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6-9272173轉182。
二、徵選方式:採書面及口試方式擇優錄取。
三、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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