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05~2019-12-11 |
資格條件 | ※ 報名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三)具電腦維護及Word、Excel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四)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年齡未滿65歲。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 六 )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 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以25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約新台幣31,175元。依規投保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並自107年7月1日起,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及相關規定提繳退休金,雇主及個人提繳率均各提繳6%。 ※ 僱用期間:108年12月30日至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或年滿65歲時,應無條件解僱。) |
工作項目 | (一)奉本校製圖科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 (二)負責本校製圖科實習工具申請、驗收、出借歸還管理。 (三)本校製圖科科相關工具請購驗收。 (四)本校製圖科財產管理。 (五)本校製圖科機具設備、電腦、3D列表機保養維護、安全檢查。 (六)協助教師實習教學、行政、後勤支援。 (七)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
工作地址 |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實習處 (30002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 |
聯絡E-Mail | yang195@hcvs.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及期限:一律通訊報名。 (一)檢具文件:(1)甄選報名表1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歷任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1份、(5)男性需加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6)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7)簡歷表正本5份。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首頁重要消息http://www.hcvs.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下載列印(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轉253。 (四)應徵資料,請於108年12月11(星期三)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並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五)先以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如需退還,請檢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乙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