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19-08-0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8-01~2019-08-0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現敘一般民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里辦公處業務。
(二)體育會及慈善會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所(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聯絡E-Mail lester@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書面與線上擇一方式報名:
(一)書面報名:請於民國108年8月6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完整經歷)、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等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毋須檢附訓練、獎懲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40149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收,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里幹事」。聯絡方式:04-22151988分機721林先生。
(二)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證明)完整上傳。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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