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01~2019-08-06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現敘一般民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里辦公處業務。 (二)體育會及慈善會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
聯絡E-Mail | lester@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書面與線上擇一方式報名: (一)書面報名:請於民國108年8月6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完整經歷)、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等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用長尾夾裝訂,毋須檢附訓練、獎懲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40149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臺中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收,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職系里幹事」。聯絡方式:04-22151988分機721林先生。 (二)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證明)完整上傳。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