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 徵求 技士~2019-08-31

徵才機關 花蓮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9-08-08~2019-08-31
資格條件 具有委任第3職等以上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食品藥物、毒品防制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及毒品防制中心
聯絡E-Mail fushi@ms.hls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衛生局A610040衛生技術-技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衛生局人事室黃主任收(地址: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聯絡電話:03-8227141分機280)。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免附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
(二)切結書(請至本局網站下載https://www.hlshb.gov.tw/files/14-1006-88739,r555-1.php)
(三)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現職及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七)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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