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23~2018-11-02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須通過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有文化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對工作熱忱、負責任,並具博物館、美術館或文化場館之典藏品及典藏庫房規劃、維護、管理、資料系統化,或其他類似之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3.具採購證照及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典藏庫房環境維護、設備更新、規劃管理。 2.藏品入藏管理作業(含登錄、編目、檢視、上架、保管、盤點)。 3.藏品數位化相關作業。 4.藏品提借利用作業。 5.規劃藏品修護作業。 6.文物典藏管理系統維運。 7.其他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7年11月2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組員」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720王組長。 |